曾被人用手指鄙视的那一刻,心里总是放不下,只能自我安慰说是刚去美国不懂那里的交通规则,但是那种遇“STOP”停3秒的习惯让我震撼,三种不同的方式让我不得不称赞美国的人性化:若人不多,则只有斑马线,只要你站在斑马线,行驶的车都会停下来等你过去再开,很多人过完马路会习惯性打个OK的手势告之车可以走了;此外有指示灯的路段,红手掌表示停,白色行走的人表示可行,但是如果人比较少,指示灯的杆上有个按钮,按一下过一会就变成白色的小人了,若不按则是一直让车通行,若人车都多则会有时间,闪烁的数字和国内相似,但是却是经过计算过,只要在他闪烁那一刻你踏上了斑马线你就过得去,建造每一个这的时候都是测试过的。我如此详细的表达只是在想在如此人性化的设计我还闯了红灯,是不是很不应该?在美国这个公路交通大于火车交通的国家,如果连这点人性化都没有又怎么能让一个国家发展到世界第一?我没去过英国,澳大利亚等其他国家,但是据我朋友所说就一句话“比国内好多了”。在中国这个闯红灯一堆有又一堆的国家,是不是该好好反思一下?但在美国闯了那个因不懂交通规则而闯的红灯后,我一直说服自己不要再被鄙视第二次了,而我现在也的确做到了,难道这不是开心的事?